LLC
贡献者:sdjntl 浏览:4616次 创建时间:2009-12-05
-
LLC是Logic Link Control的缩写,意为:逻辑链路控制。
IEEE于1980年2月成立了局域网标准委员会(简称IEEE802委员会),专门从事局域网标准化工作,并制定了IEEE802标准。802标准所描述的局域网参考模型只对应OSI参考模型的数据链路层与物理层,它将数据链路层划分为逻辑链路层LLC子层和介质访问控制MAC子层。
IEEE802委员会为局域网制订了一系列标准,统称为802标准。其中 IEEE 802.2 LAN 标准定义了逻辑链路控制LLC子层的功能与服务,并且是 IEEE 802.3,IEEE 802.4和 IEEE 802.5等标准的基标准。
LLC负责识别网络层协议,然后对它们进行封装。LLC报头告诉数据链路层一旦帧被接收到时,应当对数据包做何处理。它的工作原理是这样的:主机接收到帧并查看其LLC报头,以找到数据包的目的地,比如说,在网际层的IP协议。LLC子层也可以提供流量控制并控制比特流的排序。
IEEE 802.2 LLC 应用于 IEEE802.3 (以太网)和 IEEE802.5(令牌环) LAN,以实现如下功能:
1.管理数据链路通信
2.链接寻址
3.定义服务接入点 Service Access Points (SAP)
4.排序
LLC 为上层提供了处理任何类型 MAC 层的方法,例如,以太网 IEEE 802.3 CSMA/CD 或者令牌环 IEEE 802.5 令牌传递(Token Passing)方式。
LLC 是在高级数据链路控制(HDLC : High-Level Data-Link Control)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,并使用了 HDLC 规范的子集。LLC 定义了三种数据通信操作类型:
类型1:无连接。该方式不保证发送的信息一定可以收到。
类型2:面向连接。该方式提供了四种服务:连接的建立、确认和数据到达响应、差错恢复(通过请求重发接收到的错误数据实现)以及滑动窗口(系数:128)。滑动窗口用来提高数据传输速率。
类型3:无连接应答响应服务。
类型1的 LLC 无连接服务中规定了一种静态帧格式,并允许在其上运行网络协议。使用传输层协议的网络协议通常会使用服务类型1方式。
类型2的 LLC 面向连接服务支持可靠数据传输,运用于不需要调用网络层和传输层协议的局域网环境 。
[编辑本段]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有限责任公司
美国的有限责任公司 (Limited- Liability Company,简称LLC) 是一种新的商业形式。它结合了股份公司和合伙公司的优点,成为现今美国较为流行的公司组成形式。1990年时,只有怀俄明州和佛罗里达可以组建这种公司,现在,美国的50个州以及哥伦比亚辖区都制定了LLC法律。
LLC法律实体对其成员提供完全的个人责任保护,无论是民事侵权行为或是合同问题,都由参与者共同解决问题,这种形式称作成员管理人。这种成员可以是个人或是法人,如,一个股份公司。LLC公司可以在其它州或国家经营业务。LLC与许多其它国家承认的投资公司形式相似。
注册LLC的优势
免收公司和个人所得税
无国税局(IRS)信息共享协议:(内华达州是美国唯一没有与国税局签署"信息共享协议"的辖区)
免收特许税
资产保护
个人有限责任
灵活,有用的州立协调机构
良好的商业环境(低廉的初始年费)
根据雇员人数征收商业税(没有雇员:只需一次缴付25美元)
其它益处:
可以绕过美国联邦所得税为成员提供完全责任保护
内华达州LLC公司最少成员为一人。经理人或成员不需要定居美国或是美国公民
成员数量不受限制
申报最少,保密性高(只要在档中注明经理人姓名即可,其它成员可以匿名)
成员和经理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是法人,内华达州LLC公司永久有效
管理法案LLC公司受州立法令管理,各个州的法令不尽相同。鉴于各州的LLC法案各不相同,1991年国家委员会着手起草《统一有限责任公司法案》(ULLCA),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后,1994年开始采用该法案。
公司名称
命名要求每个 LLC公司的名称中必须包含以下字眼"有限责任公司" (Limited- Liability Company);"有限公司" (Limited Company)或"有限"(Limited);或者使用缩写"Ltd, "L.L.C.", "LLC"。
存档要求
年报需要进行年报,时间是在每个成立年当月月末以前
股东
股东至少要一人,股东的资料将不出现在公共档案中。
董事
董事至少要一人。此外对于董事的国籍没有限制。总经理、副总经理、及财务的办公室可以归属于单一的董事。董事得详细资料将不会出现于公共档案中。
年度申报
每年必须提报公司管理人员的姓名和地址。
开放分类
参考资料
贡献者
本词条在以下词条中被提及:
关于本词条的评论共:(0条)